成功案例:
格通律所成功代理大兴区某客车公司一审诉6.5万4000元调解结案
本所接受大兴区某客车公司的委托,代理其与杨某的劳动争议一案。
杨某2014年7月23日入职该公司,担任门卫一职,由于杨某工作能力不够公司2014年8月18日将其辞退。
杨某随后向大兴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开庭时其无正当理由未按时到庭,仲裁委作出不予受理通知书。
杨某不服又诉至大兴区人民法院,要求公司支付工资、高温津贴、加班费、未休年假工资、未签劳动合同双倍工资及解除劳动关系赔偿金共计6.5万多元。
接案后,本所代理律师认真分析案情,做了充分准备,经过代理律师多次沟通,在法官的主持下双方达成和解,杨某最终同意公司一次性支付其4000元,双方解除劳动关系,此案顺利结案。
格通律所是北京专业从事企业方劳动争议仲裁诉讼代理的律师事务所。
本所由劳动法专家、人力资源专家组成工作团队,运用法律、诉讼、ADR等手段综合解决劳动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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